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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2-0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全体全日制本专科学生:

为做好我院2024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“转出无限制,转入达标准”的工作原则,坚持“以生为本”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为保障202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,学院成立以院院长吴琪、党总支书记王舜为组长;以副院长刘志刚、赵光磊为副组长;以张志博、鲁海霞、郭加加、田雨晴、张倩倩、张振、陈光耀为组员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。领导小组下设转专业考核组,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可申请转专业情形

1.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,经考核查证符合条件的;

2.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,且持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出具检查证明的;

3.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;
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(学校予以优先考虑,需参加转入学院综合考核);

5.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或学生培养实际情况,认为确需调整专业的。

(二)不得申请转专业情形

1.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;

3.跨学历层次的;

4.通过普通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;

5.艺术类录取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
6.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、已有转专业经历、从其他学校转入的;

7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;

8.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情况。

四、基本要求

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。

2.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需慎重考虑,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,不得更改,学院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的二次申请。

3.无特殊情况,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,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
4.大一学生:实行平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同年级对应专业学习,已修课程学分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转换;

5.大二学生:实行降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低一年级对应专业学习,已修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审核、教务处认定后,按要求转换为相关课程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。

五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
(一)转专业接收计划

根据我院教学资源配置、我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34人,具体专业层次如下:

序号

专业名称

人数

层次

1

工程造价

6

本科

2

建筑工程

10

本科

3

工程造价

6

专科

4

建筑工程技术

5

专科

(二)咨询与反馈渠道

1.转出学生

有意向的学生可以咨询各自辅导员,如辅导员无法回答细节问题,可来我院教务办公室(综合楼505)咨询。

联系人:聂老师,13283011029

2.转入学生

对我院专业有意向的学生可以来我院教务办公室(综合楼505)咨询。

联系人:聂老师,13283011029

(三)时间安排

提交申请时间:2024年12月18日—12月31日

初审时间:2025年1月2日—1月3日

考核时间:2025年1月4日—1月6日

报到时间:2025年2月13日—2月14日

(四)考核与遴选

由学生处联合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。

(五)报到与注册

转专业学生持学生处出具的《转专业通知单》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,办理课程选改修、教材领取、宿舍搬迁等手续。转入学生需于2025年3月4日前来我院学生管理办公室(综合楼706)报到,逾期视为放弃转专业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禁止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。对在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2.学生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,遵守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,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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