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全体全日制本专科学生:
为做好我院2025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“转出无限制,转入达标准”的工作原则,坚持“以生为本”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保障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,学院成立以院院长吴琪、党总支书记王舜为组长;以副院长刘志刚、赵光磊为副组长;以张志博、鲁海霞、郭加加、田雨晴、张倩倩、聂靖坤、陈光耀为组员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。领导小组下设转专业考核组,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可申请转专业情形
1.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,经考核查证符合条件的;
2.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,且持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出具检查证明的;
3.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;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(学校予以优先考虑,需参加转入学院综合考核);
5.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或学生培养实际情况,认为确需调整专业的。
(二)不得申请转专业情形
1.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;
3.跨学历层次的;
4.通过普通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;
5.艺术类录取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6.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、已有转专业经历、从其他学校转入的;
7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;
8.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情况。
四、基本要求
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。
2.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需慎重考虑,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,不得更改,学院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的二次申请。
3.无特殊情况,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,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4.大一学生:实行平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同年级对应专业学习,已修课程学分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转换;
5.大二学生:实行降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低一年级对应专业学习,已修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审核、教务处认定后,按要求转换为相关课程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。
五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转专业接收计划
根据我院教学资源配置、我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34人,具体专业层次如下:
序号
专业名称
人数
层次
1
工程造价
12
本科
2
建筑工程
7
3
建筑工程技术
15
专科
(二)咨询与反馈渠道
1.转出学生
有意向的学生可以咨询各自辅导员,如辅导员无法回答细节问题,可来我院教务办公室(综合楼505)咨询。
联系人:聂老师,13283011029
2.转入学生
对我院专业有意向的学生可以来我院教务办公室(综合楼505)咨询。
(三)时间安排
提交申请时间:2026年1月4日—1月8日
初审时间:2026年1月9日—1月13日
考核时间:2026年1月14日—1月16日
报到时间:2026年3月4日前
(四)考核与遴选
由学生处联合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。
(五)报到与注册
转专业学生持学生处出具的《转专业通知单》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,办理课程选改修、教材领取、宿舍搬迁等手续。转入学生需于2026年3月4日前来我院学生管理办公室(综合楼706)报到,逾期视为放弃转专业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监督电话:0394-8593825,监督邮箱:hkzdxjk@126.com。
2.禁止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。对在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3.学生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,遵守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,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。
下一条: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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